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委、市残联、市妇联。
(八)市残联
对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残疾人进行调查摸底,加强说服教育,积极开辟其他就业渠道,解决困难残疾人生活出路,妥善解决残疾人信访问题,根治残疾人非法从事客运经营问题。
(九)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集中整治强行拉客、揽客等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人员,配合市交通客运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综合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无理取闹、暴力抗法以及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及客运场站正常工作秩序等违法行为,铲除欺行霸市、垄断操控客运市场经营和危害执法人员及侵害合法经营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黑恶组织、黑恶势力,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10月12日-2010年12月31日)。
1.重点路段:红旗路、和平大街、中心大街、兴国路。
2.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公交停靠站点及火车站、公路客运站周边地区。
3.整治对象:在重点路段、区域运营的公交车辆、出租汽车。
4.重点内容:
(1)规范公交车辆车容车貌、广告张贴及乘车环境卫生管理,统一各线路车辆颜色、标识(经由重点路段的车辆10月末完成,其他车辆年末完成)。
(2)以公交客运为重点,整治违规经营行为,集中清理火车站、公路客运站周边强行拉客、揽客、非法营运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人员和车辆。
(3)印发有关交通客运行业管理各项暂行制度和办法,逐步理顺交通客运行业管理体制机制。
(4)进一步明确、规范各公交线路现行停靠站点,取缔招手停车现象,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5)调整经由单行路段及限制左转弯路口的公交线路和停靠站点(此项工作10月末完成)。
(6)整治停车场、停靠站环境卫生,整治乱贴乱画及占道经营、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等行为。
(7)完成旅客运输接驳场站、公交停靠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第二阶段,2011年整治阶段。
1.2011年上半年整治内容:
(1)按照场站建设规划进度,完成旅客运输接驳场站、公交停靠站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