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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政发〔2010〕23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现将《鸡西市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我市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标,是全市各级政府向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是衡量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成效的重要标志,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据测算,要实现2010年单位GDP能耗下降5.8%和完成“十一五”能耗下降23%的目标任务,201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需下降7.5%左右。但在经济回升、高耗能产品市场需求增加的拉动下,高耗能行业还将保持较快的增长,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着有可能逆转的严峻形势。这种状况如不及时扭转,我市将难以完成“十一五”能耗下降23%的目标。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迎难而上、共度难关,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果断采取强有力、见效快的措施,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二、节能减排攻坚重点和主要任务

  要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确保落后产能在2010年年底前全部关停。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要实行“区域限批”。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简称“两高”,下同)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审核管理,今年年内不再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要着力推进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实施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资金,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并确保按期投入稳定运行。要切实加强重点耗能单位和重点领域的节能减排,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超过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要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加快完善法规标准、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全市节能减排形势的分析和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的跟踪监测,重点监测分析能源消费和高耗能产业增长过快的县(市)区和行业,提出进一步强化节能措施和合理控制能源供应的对策建议,并根据全市上半年和第三季度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适时启动预警调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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