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0〕2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国家高新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试点各项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宁波国家高新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苏利冕 市政府
副组长: 陈炳荣 市政府
成 员: 王海国 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姚蓓军 市金融办
陈建章 市科技局
李立国 宁波证监局
胡望真 市国资委
罗利达 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