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打造专业招商队伍。各地、各有关部门、各级开发区和重点乡镇要建立完善专门的招商引资机构,配足专业招商人员,加快建设一支懂外语、懂产业政策、懂专业、懂法律、善公关的专业招商队伍,同时积极引进和培育社会中介招商机构,努力促进我市招商队伍的专业化、社会化和常态化。市外经贸局要加大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建设力度,并负责整合和指导各级、各类招商机构提升业务水平和促进全市范围招商网络建设。实施招商人员因公出国(境)和赴台审核审批便利化措施,不断提高审核审批效率。
(十)发挥企业引资作用。加强“以民引外”,积极引导民营企业与跨国公司开展合作。要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导向,有针对性地筛选一批有引资意愿、有一定规模、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建立项目信息库,进行专题宣传推介,鼓励外商依法并购民营企业。鼓励重点民营企业赴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后返程投资。大力推进“以外引外”,引导和支持现有外资企业增资扩股,积极推行“零地发展”模式和“楼宇经济”二次招商,实施“腾笼换鸟”,盘活土地存量,优化资源利用。
五、突出重点环节,着力创新利用外资的方式方法
(十一)紧盯重点区域,开展定向招商。进一步加大甬港、甬台投资合作力度,积极拓展欧盟、美国和日本等重点引资市场。在保持香港、台湾等传统区域引资份额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欧美发达国家的引资比重。在先进制造业方面,重点加强对德国、美国、法国、日本和台湾的招商力度;在现代服务业方面,重点加强对香港、台湾、新加坡和日本的引资力度。
(十二)围绕重点产业,深化产业链招商。围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引进新能源、新材料、半导体与光电、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项目,数控设备、节能环保设备、精密仪器等装备制造业项目和服务外包、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中介咨询、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项目。高度重视对相关行业龙头企业的招商工作,加强产业链延伸招商,学习推广大榭开发区打造聚氨酯产业链和宁波保税区打造光电产业链的成功经验,积极推进上下游产业链的开发、整合、延伸和配套,通过引进一个龙头项目,争取形成一条新的产业链,集聚一个新的产业群。
(十三)依托重大活动,提高招商成效。精心组织境外宁波周等大型经贸活动,继续办好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甬港经济合作论坛,深入推进“招香港商、引全球资”活动,不断提高活动成效。抓住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生效和甬台直航的历史性机遇,积极探索打造甬台经贸合作平台,加强对台专业招商。继续推进市县两级联动招商,加强开发开放区域及特色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注重招商资源与信息的统筹利用和共享,努力吸引更多优质项目落户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