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员组成
从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派人员组成6个检查组,其中抽调市农业局5人、财政局3人、物价局3人、法制办3人、监察局2人、教育局2人。检查组组长分别由市监察局、财政局、物价局、法制办各1名处级领导和市农业局2名处级领导担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负担执法大检查工作,持之以恒地把减负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绝不能掉以轻心和有丝毫松懈。各县(区)、开发区要从农业、监察(纠风)、财政、价格、法制等部门抽调得力骨干,组成检查组,对乡(镇)及有关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查,并直接深入到有关涉农收费单位、乡村组织和中小学校等开展执法检查。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对本部门本系统的涉农负担项目和文件进行自查,组织对本系统涉农收费单位开展重点检查。
(二)强化检查整改。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开发区要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和查处,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汇报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出整改方案,及时整改,确保检查效果。检查发现凡违反规定出台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擅自提高的收费标准要坚决降低,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要坚决废止,不该收或多收的钱物要如数退还给农民,挪用、克扣或拖欠的补助、补偿款要如数退还给农民或村集体。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2011年3月底前,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人员对问题较多的县(区)、开发区进行回访,督促落实整改。
(三)做好汇报工作。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在11月8日前将自查自检工作情况报送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含自查报告和情况统计表电子版,联系电话5536745,邮箱:nnsnyjjgk@126.com),市各检查组也要在2010年11月15日前形成检查书面报告,送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统一汇总后上报市人民政府。
附件:全市农民负担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全市农民负担工作情况统计表
一、今年县(区)、开发区农民负担总额
万元,比上年增(减)
%,其中上交集体各种款项
万元、各种社会负担
万元和一事一议筹资
万元、以资代劳
万元;农民负担人均额
元,比上年增(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