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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

  年终考核评分依据是《关于调整鞍山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评分标准的通知》(鞍政办〔2008〕24号)。
  日常考核评分依据是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政务公开工作信息报送及考核标准、《政务公开工作简报》上稿件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工作等。
  社会评议评分依据是民心网政策咨询办理工作标准。
  (二)结果应用。考核分值计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绩效考核、市直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分数之中,并列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软环境建设体系之内。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不达标的单位,不得参加市政府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监督检查考核排名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通过市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中省直驻鞍单位的考核结果抄送其省主管部门,并报送省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全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评选依据是2008-201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综合考核分数。入选单位报市政府同意后,命名为鞍山市政务(办事)公开示范点。
  四、检查时间及要求
  (一)时间:2010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监督检查日程安排由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本次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对存在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包括:2010年政务公开考核内容完成情况、主要经验和基本做法、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和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等)。
  2.各单位要配合好检查工作,提供真实的材料,包括:⑴ 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汇报;⑵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⑶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设立的文件;⑷政务公开工作制度;⑸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纪要;⑹5.15政务公开日活动部署、总结及影印资料;⑺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批示意见;⑻政务公开载体建设的影印资料;⑼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⑽向市档案馆报送已公开的现行文件资料的清单;⑾参加新闻发布会及民生会客厅的统计资料;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的影印资料;⒀门户网站内容更新情况说明;⒁政务公开信息报送情况说明;⒂民心网政策咨询办理工作资料。

  联系人:刘世海、穆毅(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电话:2236815,5585806。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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