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体的青年就业是当前我市就业工作的重要任务,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一把手、主管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将建立考核机制,对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进行定期考核。
(二)统筹平衡各就业项目的待遇标准和鼓励支持政策,避免各类就业项目之间待遇标准不统一,政策尺度不一致问题。各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要认真兑现政策待遇,确保各项补贴发放及时到位,政策落实到人。
(三)强化分工负责和协作配合,共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促进工作,并要采取有力措施使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与到就业准备活动中来,认真落实对就业困难和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兜底安置工作。财政部门要按照市政府规定筹集就业专项资金。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税收减免政策,积极支持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商部门要落实国家鼓励创业的政策法规,积极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职能作用,依托个体和私营企业建立一批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人民银行要落实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特别是加大支持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用人单位开展用工需求调查,结合我市工业集群和产业园区建设,了解掌握各行业企业、城乡基层及科研项目单位的用人需求规模、用人需求结构和职业能力要求等,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在此基础上做好岗位信息的筛选和发布工作。
(五)加强宣传和引导,营造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促进就业的政策、取得的显著成效和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要广泛宣传《
辽宁省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规定》,充分发挥政策在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方面的作用。同时,要高度关注舆情动态,主动引导舆论,加强正面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