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沈阳市无烟环境促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0]9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我市无烟环境促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市政府同意,成立沈阳市无烟环境促进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无烟环境促进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全市无烟环境促进工作;协调、解决全市无烟环境促进工作中的各类重大问题;提出实现无烟环境所需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调整意见;审查全市无烟环境的工作规划和工作报告;评估年度无烟环境促进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邢 凯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凤波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王 玲 市政府副市长
董文秋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执法局局长
曾 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 强 市城管局局长
王一兵 市卫生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