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政府投融资管理体系。
在清理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运营的基础上,健全完善我市政府投融资管理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政府投融资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完善政府支持融资平台公司发展的政策,加强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监督管理,使我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体系更加科学合理。
四、组织领导
市投融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市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投融资管理中心负责日常调度和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负责全面真实反映债务情况,分类统计债务并分别提出妥善处理意见;按照国发19号文件要求,确定平台公司类型,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从自求平衡、自谋发展的角度出发,合理确定运营模式,定位业务范围,提出完善平台公司建设、规范自身管理的方案。
(二)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主管部门:按照隶属关系,负责核实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资产负债、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基本情况;组织协调项目计划管理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银监局等相关部门,审定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分类及处理意见;审定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提出的完善平台公司建设和规范自身管理的方案;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运作的要求,提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改进运营模式、明确业务范围等方面的意见。
(三)项目计划管理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配合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主管部门或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按照国发19号文件的分类标准,认定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项目类型及债务类型,特别是对融资的在建项目后续资金要提出安排意见。
(四)财政部门:负责配合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主管部门或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认定需要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情况,并对与财政相关的内容提出意见;拟定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债务有关管理工作,按照上级部门和政府要求进行债务统计,上报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
(五)人民银行沈阳营业管理部:负责衔接金融机构,配合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主管部门或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做好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
(六)规划国土和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配合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主管部门或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核实认定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注册资本中涉及的土地、国有资产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