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通报
(襄文〔2010〕18号)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跨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各族人民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形成了各民族百花齐放,争相斗艳的良好局面。涌现出一批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大力弘扬和传承先进典型事迹,促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授予枣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等16个单位“襄樊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陆玉波等29名同志“襄樊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改革开放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市各族人民要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热爱祖国,胸怀大局,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崇高品质,学习他们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团结奋斗的精神风貌,学习他们与时俱进、甘于奉献的道德风尚,学习他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奋斗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积极推进民族工作社会化,促进各民族在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奋力开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新局面,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为把我市建设成为更加开放繁荣、更加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大城市,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襄樊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
一、模范集体(16个)
枣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枣阳市北城街道办事处顺城回族社区居委会
宜城市流水镇人民政府
宜城市民政局
南漳县武安镇人民政府
保康县城关镇黄土岭回族村
谷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谷城县清真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