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名规划方案》重点是对《九江市中心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年》标出的市城区主、支路街桥和公园予以命名,不含居民区、建筑物等名称。老城区街道暂时不按具体标准划分,原则上路名保持不变。
结合市城区地名的现状和使用习惯确定,路街通名一律按大道、路(街)、巷三个层次分类。大道:宽度(包括人行道,下同)40米以上的道路;路:宽度在4-40米的道路;街:商贸集中、繁华的中心地段;巷(弄):宽度在4米以下的小路。市区较长的道路按东、中、西或南、中、北分段,如滨江路分东、中、西段。
因工业园辖区为企业厂矿仓储聚集地,道路不分走向,其通名一律称路。
六、地名规划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国务院《
地名管理条例》和
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坚持尊重历史、照顾习俗、含义健康、内涵优美、体现规划、突出特色、雅俗共赏、好找易记、方便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地名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同步原则。市城区地名命名更名“有文化、有出处、有规律、有品位”的原则。
(四)坚持整体规划与局部相协调,强化功能与优化结构、合理组合与科学布局、新区规划与老区优化、规范通名与优化专名相结合的原则。
七、《地名规划方案》框架的设计思路
根据《九江市城市2009-2020总体规划》将中心城市“建设成为长江沿岸、中部地区重要经济中心和最适宜人居的现代化、山水生态、港口旅游城市”的定位,积极探索地名规划新老城的衔接。老城区为保持地名的连续性,地名原则不变,重点反映九江悠久的地理、历史和文化,其规划中的新生地名要体现继承与创新并举。新城区根据时代精神要体现创意,确定新地名类型使整体与分区有机统一。
为适应我市改善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实施发展战略,形成组团式多中心城市新格局的需要,按照市城区行政辖区划分三个板块:八里湖片区、工业城区(城东港区、城西港区)、老城区,根据城市功能组团划分不同区域,突出区域地名主题,充分体现城市地名的群体性和层次化以及规律性。
一是八里湖片区。该区域集行政、文化、商贸、旅游、娱乐、居住、休闲融为一体的综合组团,分为古城功能组团、新城功能组团、休闲居住组团。
北部古城组团,该区域八里湖西岸以东、九瑞大道以南、长江大道以西、长虹西大道以北区域地名,此区域是老寻阳古城遗迹所在地,一个没有古迹的城市是没有历史的城市,以发生在寻阳古城的历史典故、历史人物命名,如四大贤母之一的陶母(陶侃之母)、江州刺史覃道济等命名,体现悠久的历史文化和盎然古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