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2010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
(九府厅发〔2010〕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九江市2010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九江市2010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
二、考核内容
各地大灾大治、大兴水利的领导机构、责任制落实情况,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组织动员行动情况,资金投入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水毁工程修复、重点和一般工程进展、工程质量、工程效益、工程管理和机制创新、统计报表和宣传报道。
三、实施步骤
根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特征,全程分3个阶段考核:第一阶段考核时间于2010年10月中旬进行,主要考核各县(市、区)大灾大治、大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组织动员、重点工程前期工作配套资金落实和行动情况进度,要求达到年度计划的20%。第二阶段考核时间于2010年12月下旬进行,主要考核重点工程进展、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到位、面上小农水项目进展、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创新,进展要求达到年度计划90%,并作为当年考核成果。第三阶段考核时间于2010年3月中旬进行,主要考核工程完成情况、工程效益和年度工作总结情况,工程进展要求达到年度计划的100%。每次考核按计分办法评分,全部考核结果累计总分,并将考核内容计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农业经济发展综合考评内容。
四、评分办法
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核按百分制计分。所有考核内容全面完成按标准计分,阶段考核按规定指标计分,未达到规定的指标按比例扣分。
(一)机构方案和年度计划(8分)
1.成立了农建领导机构有专门办事机构和专职人员办事,得2分,以文件和会议纪要为准。
2.政府已批转印发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和计划任务分解落实具体详实,得3分,以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