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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文化发展纲要(2010-2015年)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文化发展纲要(2010-2015年)的通知
(宜府发〔2010〕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宜春市文化发展纲要(2010-2015年)》已经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九月二十六日

宜春市文化发展纲要
(2010-2015年)

  2010-2015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文化发展的重要阶段。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30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决定》(赣发〔2009〕16号)精神,结合实际编制本纲要,确定未来五年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进一步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推动文化与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文化发展摆到重要战略位置,全面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文化产业崛起工程、区域文化品牌工程,着力构建较高服务水平的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着力提高文化产业在全市经济总量中的比重;着力创建在全国全省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文化品牌,不断增强文化对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力,对社会文明进步的影响力,对保障和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服务能力,以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以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程、文化产业崛起工程、区域文化品牌工程为抓手,以“培育一批文化产业、打造一批文化精品、争取一批文化名片、建设一批文化项目、彰显一批文化特色、培养一批文艺人才”为着力点,实现以下三大目标:
  --做优公共文化。构建覆盖全市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市、县(市、区)、乡(镇)公共文化设施健全达到国家标准,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功能完善,服务保障显著提高,社会文化事业发展水平在全省站前列。
  --做大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崛起,实力迅速壮大。市、县(市、区)建成一批有资源优势的文化产业园区、形成一批有集群效应的重点文化产业、拥有一批有示范带动效应的文化企业龙头,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文化产业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重要产业,全市文化产业的增长速度要高于全市GDP的增长速度,力争保持年平均增长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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