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整合城乡资源。按照“城乡互联共建”活动所有建制村全覆盖目标,建立结对帮扶责任制,各参与结对单位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五个一”要求的重中之重,着力实施“兴村计划”,发展农村经济。凡结对村没有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结对共建活动不脱钩,并在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市、县各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调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广泛参与,整合城市资源和社会资源向农村倾斜,形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
7、创新人才保障机制。加大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学习培训扶持力度,至少每年对全市选聘生进行一次励志轮训,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培养生力军;除派驻“城乡互联共建”工作队队长外,县、乡两级党委要根据建制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选派专业对口、能力素质较高、工作作风过硬的干部到村任职、挂职,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通过大力表彰回乡创业的农村实用人才,不断稳定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本土人才队伍;允许、鼓励各类人才以各种形式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创业兴业;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所需引进的人才,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辟“绿色通道”。
8、建立激励机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好、增速快、后劲大的村实行一次性奖励。其中,市里重点奖励当年由“空壳村”发展集体经营性纯收入(不含国家转移支付、部门社会帮扶资金、土地征用补偿、资产资源拍卖收入等)达5万元的村。对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纯收入超过5万元的村,可从村集体当年纯收益中列支5%的资金,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村干部。对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好,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村干部,允许探索实行年薪制。对集体经济发展较好、对于两年内乡镇所辖每个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超过5万元、符合条件的乡镇党委书记优先提拔重用。对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且连续三年村级经营性纯收入增幅达10%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经县(市)区组织部门推荐,在省、市招录乡镇公务员和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时给予重点考虑,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对市、县直部门开展“互联共建”活动中结对帮扶的村集体年经营收入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所帮扶的村,当年村集体经济经营性纯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而且具有发展后劲的单位要给予表彰,所帮扶村经济发展滞后的“互联共建”工作队不能脱钩并给予通报。
三、切实加强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