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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6、整合城乡资源。按照“城乡互联共建”活动所有建制村全覆盖目标,建立结对帮扶责任制,各参与结对单位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五个一”要求的重中之重,着力实施“兴村计划”,发展农村经济。凡结对村没有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结对共建活动不脱钩,并在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市、县各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调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广泛参与,整合城市资源和社会资源向农村倾斜,形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

  7、创新人才保障机制。加大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学习培训扶持力度,至少每年对全市选聘生进行一次励志轮训,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培养生力军;除派驻“城乡互联共建”工作队队长外,县、乡两级党委要根据建制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选派专业对口、能力素质较高、工作作风过硬的干部到村任职、挂职,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通过大力表彰回乡创业的农村实用人才,不断稳定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本土人才队伍;允许、鼓励各类人才以各种形式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创业兴业;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所需引进的人才,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辟“绿色通道”。

  8、建立激励机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好、增速快、后劲大的村实行一次性奖励。其中,市里重点奖励当年由“空壳村”发展集体经营性纯收入(不含国家转移支付、部门社会帮扶资金、土地征用补偿、资产资源拍卖收入等)达5万元的村。对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纯收入超过5万元的村,可从村集体当年纯收益中列支5%的资金,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村干部。对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好,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村干部,允许探索实行年薪制。对集体经济发展较好、对于两年内乡镇所辖每个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超过5万元、符合条件的乡镇党委书记优先提拔重用。对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且连续三年村级经营性纯收入增幅达10%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经县(市)区组织部门推荐,在省、市招录乡镇公务员和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时给予重点考虑,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对市、县直部门开展“互联共建”活动中结对帮扶的村集体年经营收入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所帮扶的村,当年村集体经济经营性纯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而且具有发展后劲的单位要给予表彰,所帮扶村经济发展滞后的“互联共建”工作队不能脱钩并给予通报。

  三、切实加强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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