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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襄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襄办发〔2010〕34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0月12日

  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增强凝聚力和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市委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襄办发〔2009〕23号)和《关于推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三制”模式促进农村科学发展的意见(试行)》(襄发〔2009〕9号),有力促进了全市农村改革发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繁荣稳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0]17号)精神,为了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确保3年内90%以上的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纯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紧迫感

  近年来,各地采取积极措施,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截止2009年底,全市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达到2491个,村集体经济纯收入总量达到6.8亿元,比上年净增1.99亿元,集体经济年经营性纯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570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24.3%,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但是从全市村级经济发展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仍然滞后,集体经济基础仍然比较薄弱,集体经济年经营性纯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的村所占比例仍然低于其他地区。省委省政府提出,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使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集体积累逐年增加,形成较强的经济发展后劲,建立充满活力的村级集体经济自我发展机制,不断满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服务和管理支出需要。到2012年底,实现基础较好的村集体经济有新发展、基础较差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新进步、无收入的村兴办一个好的发展项目、集体经济发展有新起色的目标,力争90%以上的村村集体年经营性纯收入达5万元以上,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按照这一目标要求,我们的任务还很艰巨。省委和市委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高度重视,分别召开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工作会议,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了进一步的安排部署。各级党委政府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增强紧迫感,切实抓住省、市重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政策,因地制宜,逐村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思路、选准发展项目、落实发展措施,确保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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