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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

  2.计分方法
  得分=10-(0.1×n)
  3.说明
  信息系统自动统计空缺项数n,每有一个扣0.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三)权力运行(30分)
  1.权力运行要求
  各部门应按照“能上则上,发生必上”的要求,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2.计分方法
  事项在线运行率=在线办件事项数/(总静态事项数-挂起事项数)
  本部分基础得分=30×事项在线运行率
  得分=本部分基础得分-(0.2×m)
  3.说明
  对当月没有办件的部门,不参与绩效考核的排名,单独列出。有办件发生的部门,通过计算事项在线运行率,以及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接收举报等形式,发现有未在网上运行的办件数m,每有一个扣除0.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
  (四) 权力库维护(10分)
  因法律、法规、规章等原因的调整,涉及行政权力变更的,如未及时调整变更数p,有一例扣2分。
  得分=10-2×p
  (五) 操作规范(20分)
  不规范率=出现黄色及红色告警的办件数/全部办件数×100%
  得分=10×(1-不规范率)
  (六)督办及落实(10分)
  督办完成率=当月已回复、处理的督办件数量/全部被督办件数量×100%
  得分=5×督办完成率
  (七)其他方面(10分)
  如有群众举报、投诉、暗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本部分酌情扣分。
  四、考核结果处理
  在“月运行跟踪、季情况通报、年度考核总评”的基础上,按比例计算各地区年度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考核项目得分。

  附件2:
无锡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市级部门绩效考核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市级部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结合省政府相关管理办法和考核通报要求,按照高水平、求创新、重实效的原则,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纳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范围的市各有关部门
  二、考核方式
  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月运行跟踪、季情况通报、年度考核总评”形式,以百分制进行评分。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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