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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

  2.无锡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市级部门绩效考评细则(试行)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1:
无锡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市(县)区绩效考核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各市(县)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结合省政府相关管理办法和考核通报要求,按照高水平、求创新、重实效的原则,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二、考核方式
  市“权力网上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月运行跟踪、季情况通报、年度考核总评”形式,以百分制进行评分。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方法
  (一)部门覆盖(10分)
  1.行政权力部门范围要求
  纳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范围的部门应全部实施“权力网上运行”,实现部门全覆盖。
  2.计分方法
  部门覆盖率=实施权力上网运行的部门数/(列入权力网上运行范围的部门数-垂管部门数)
  得分=部门覆盖率×10
  3.说明
  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确认是否实现部门全覆盖;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二)权力公开(10分)
  1.权力事项公示数据完整性要求
  行政许可事项:针对“承诺时限”、“联系电话”、“受理条件”、“法律法规”、“服务指南”、“申请材料”、“公式流程”、“实施主体名称”、“公示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和“内部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10个要求进行缺项统计。
  行政处罚事项:针对“监督电话”、“办公地点”、“法律法规”、“处罚依据”、“处罚标准”、“公示流程”、“实施主体名称”、“公示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和“内部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9个要求进行缺项统计。
  行政征收事项:针对“监督电话”、“办公地点”、“法律法规”、“公示流程”、“实施主体名称”、“公示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和“内部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7个要求进行缺项统计。
  行政强制事项:针对“监督电话”、“办公地点”、“法律法规”、“公示流程”、“实施主体名称”、“公示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和“内部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7个要求进行缺项统计。
  其他事项:针对“承诺时限”、“联系电话”、“受理条件”、“法律法规”、“服务指南”、“申请材料”、“公式流程”、“实施主体名称”、“公示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和“内部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10个要求进行缺项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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