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无锡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市级部门绩效考评细则(试行)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1:
无锡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市(县)区绩效考核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各市(县)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结合省政府相关管理办法和考核通报要求,按照高水平、求创新、重实效的原则,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二、考核方式
市“权力网上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月运行跟踪、季情况通报、年度考核总评”形式,以百分制进行评分。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方法
(一)部门覆盖(10分)
1.行政权力部门范围要求
纳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范围的部门应全部实施“权力网上运行”,实现部门全覆盖。
2.计分方法
部门覆盖率=实施权力上网运行的部门数/(列入权力网上运行范围的部门数-垂管部门数)
得分=部门覆盖率×10
3.说明
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确认是否实现部门全覆盖;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二)权力公开(10分)
1.权力事项公示数据完整性要求
行政许可事项:针对“承诺时限”、“联系电话”、“受理条件”、“法律法规”、“服务指南”、“申请材料”、“公式流程”、“实施主体名称”、“公示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和“内部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10个要求进行缺项统计。
行政处罚事项:针对“监督电话”、“办公地点”、“法律法规”、“处罚依据”、“处罚标准”、“公示流程”、“实施主体名称”、“公示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和“内部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9个要求进行缺项统计。
行政征收事项:针对“监督电话”、“办公地点”、“法律法规”、“公示流程”、“实施主体名称”、“公示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和“内部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7个要求进行缺项统计。
行政强制事项:针对“监督电话”、“办公地点”、“法律法规”、“公示流程”、“实施主体名称”、“公示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和“内部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7个要求进行缺项统计。
其他事项:针对“承诺时限”、“联系电话”、“受理条件”、“法律法规”、“服务指南”、“申请材料”、“公式流程”、“实施主体名称”、“公示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和“内部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10个要求进行缺项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