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
(锡政办发〔2010〕272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意见》,积极动员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我市已基本建立了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以下简称权力网上运行)机制。2010年7月,在全省率先通过了省政府的考核验收,并被评定为优秀等次。但是,从考核验收情况看,我市还存在着“运行覆盖面不够广、运行效果不够明显、应用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为此,下一步要在巩固现有成绩的基础上,按照高水平、求创新、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深化权力网上运行工作。现就此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形势,提高认识
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是省政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提出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扁平化、网络化政府管理新模式的必然趋势。因此,我省提出了“到2010年底,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逐步成为全省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为此,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握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谋划,扎实推进,不断开创权力网上运行工作的新局面。
二、不断拓展覆盖范围
依托全市两级权力网上运行综合信息系统平台,全面推进权力网上运行工作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加快实现两个全覆盖:一是市和市(县)、区两级政府所辖部门(省垂直管理部门除外,但需全面公开静态权力事项信息,下同)上网运行全覆盖。使用统建信息系统的部门要做到全部上网运行;使用自建系统的部门要做到与同级综合信息系统平台对接,运行数据要做到实时传输。二是行政权力事项全覆盖。各地区、各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必须做到全部上网运行,凡是属于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行政权力事项,只要实际行使该项权力,就必须直接在网上运行,坚决杜绝网下运行网上登记,甚至不上网登记的现象。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凡是没有经过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行使,凡是没有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行使的要求,逐步解决行政权力网上、网下“双轨”运行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