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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节能降耗工作的紧急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节能降耗工作的紧急通知
(潍政办字〔2010〕1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业:
  为有效遏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完成今年和“十一五”节能目标,市政府研究确定,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对全市高耗能行业进行有序调控。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今年以来,我市高耗能行业呈快速增长势头,全社会用电量急剧攀升。1-9月,我市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5.26%,其中,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5.74%,均高于全省平均增幅。寿光、昌邑、昌乐、高密、安丘等县市用电量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用电量的过快增长,加大了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难度。从现在到年底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已进入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的冲刺阶段。完成今年的万元GDP电耗下降任务,实现万元GDP能耗降低目标,必须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能源特别是电力消耗的过快增长,将全市用电增幅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当前节能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责任落实,强化工作措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完成今年和“十一五”节能目标。

  二、加强监测预警,明确和落实好电力控制目标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根据前三季度用电量增长情况,对照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差距,认真核算四季度用电指标,迅速制定和实施控制电力消费过快增长措施。要按照《关于印发2010年潍坊市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10〕74号)和《关于对部分高耗能企业迅速实施节能降耗预警调控的通知》(潍节指字〔2010〕5号)要求,将各类高耗低效企业纳入调控重点,强化监测预警分析,通过控制高耗低效产业的用电量,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用电量指标控制情况将作为对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节能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电力调度

  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用电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调控方案。市节能减排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迅速制定具体的节能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在坚持保民生、保重点、保稳定的前提下,正确处理生活与生产、重点与一般的关系,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重点保证医院、学校、车站、铁路、交通枢纽、供水供热、广播、电信、金融机构、农业生产、石油天然气生产输送等涉及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的重要用户的电力需求供应;要统筹各类用电管理,确保产品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的重点企业、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重大技改项目的电力供应,努力维护经济企稳回升的良好态势;要贯彻“有保有限”原则,调控电力负荷期间原则上对“双高行业”暂不安排新增用户入网供电,有计划地降低高能耗行业用电水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违规建设淘汰类项目的企业要坚决停止供电,对部分钢铁、化工、建材等高能耗、高排放、效益差的企业可以安排停产检修、轮休;要引导企业自觉执行有序用电限额,积极推进景观、道路等公共机构节电,服从电力调度以及轮休、检修计划,自觉维护有序用电工作协调机制,切实把有序用电、合理用电工作抓紧抓细抓实。从现在开始,市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预警调控情况周调度制度,重点分析高煤耗、高电耗调控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调控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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