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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五、成品油价格调整后,石油经营企业要严格按国家和省规定的价格执行,确保保证市场供应,并向价格部门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

  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密切关注成品油价格调整对相关行业的影响,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七、各市价格部门,中石化、中石油江苏分公司在10月26日14:00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对相关影响情况和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局(传真电话:025-83275050)。

  八、 调整后的价格从2010年10月26日零时起执行。

  附件:

  1、江苏省汽、柴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表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略)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江苏省汽、柴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表
  单位:元/升,元/吨

项目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吨价

升价

吨价

90#汽油

8230

6.16

7930

93#汽油

8724

6.53

8424

97#汽油

9218

6.89

8918

0#柴油

7475

6.39

7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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