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高等院校、省直属事业单位、省管大企业和中央驻鲁单位,可直接推荐;省直部门所属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由省直主管部门推荐;各市所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实行省市双重领导和管理、以市为主管理体制的高等院校和市属职业技术学院、民办高等学校,民营企业等,由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推荐。
五、材料报送
(一)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位次。
(二)需要上报的材料主要有:
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专家评议和公示情况等,并附由参加评议的专家本人签字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4)。综合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单位及电话。
2.《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附件1)1份。
3.《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25份(标准A3纸打印,加盖公章)。
4.其他附件材料1套(参阅附件3,可根据需要调整内容)。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论文不超过3篇,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ISTP收录证明等。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
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证书及材料的审查工作,确认原件和复印件一致,保证提供材料和填报情况属实。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和负责人须在《附件材料目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上述表格,可登陆http://www.sdrs.gov.cn和http://www.sdsi.gov.cn/cm/下载。
(三)时间要求。各推荐单位请于2010年11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六、组织实施
推荐选拔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是省委、省政府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高层次创新型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措施。各级、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为指导,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要严格推荐范围和选拔条件,严格推荐程序,确保推荐质量,切实把业绩贡献突出、群众和社会公认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