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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1

博士后编号

 

课题项目所属

学科(专业)

 

招 收 类 型

流动站自主招收(  )

流动站、工作站联合(  )

工作站独立招收 (  )



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
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博士后研究所在

流动站(工作站)

 

设站单位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制
年  月  日

申 报 须 知

  一、申请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批准在我省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已办结进站手续并通过开题答辩;
  (二)品学兼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
  (三)选题范围紧密结合山东的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重点,所研究课题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符合我省科技创新、技术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
  (四)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项目,国家统招统分博士和海外留学博士在站期间承担的博士后创新项目予以优先资助。
  二、申请材料须经流动站所在院(系)或工作站设站单位组织专家初评、推荐,经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负责人及设站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后,报山东省院士和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邮编:25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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