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分工明确,措施具体。建立行风建设责任制。基础工作扎实,创建档案规范,宣传教育有力。
二、队伍建设。领导班子职责明确,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务实创新。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计划周密,落实到位。按国家标准合理配备各类人员。职工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勤奋好学,胜任本职工作。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
三、规范管理。院务公开,制度健全,岗位责任到位。设施完善,设备完好,财务账目公开透明,安全管理措施到位,严格执行涉外制度,收养人员档案完善,治疗、护理、康复制度落实。服务项目的收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四、优质服务。职工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挂牌上岗,文明服务。公开服务承诺,设置意见箱(簿)、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适时组织行风评议,积极改进工作,社会满意率不断提高。
五、环境治理。院内因地制宜,布局合理,卫生整洁,绿化美化,院容院貌文明美观。
安徽省区(市、县)级社区服务中心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标准(试行)
一、组织领导。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分工明确,建立行风建设责任制,基础工作扎实,工作档案规范,宣传教育有力。
二、队伍建设。有稳定的实践经验的社区服务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7O%以上;加强服务人员的政治和业务技能培训,每年学习培训不得少于两次。
三、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工作人员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形成社区服务的整体合力;实现社区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优质服务。社区服务中心集指导、网络和服务功能于一体;开展福利性、公益性的家政、卫生、治安、环境、文体、婚丧等各类便民利民服务项目,服务项目不少于8个;社区工作人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热情服务、挂牌上岗;社区居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