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队伍建设。领导班子职责明确,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务实创新。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计划周密,落实到位。团结互助,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法律法规意识。
三、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岗位责任明确。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建立值班制度,求(受)助人员档案、资料健全,积极推行站务公开。扩大新闻宣传,加强安全管理教育,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健全、运行良好。
四、优质服务。职工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挂牌上岗,服务热情周到,设置意见箱(簿)、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适时组织行风评议,积极改进工作,社会满意率不断提高。
五、环境治理。站内规划有序,布局合理,卫生整洁。站容站貌文明美观,绿化美化。
安徽省农村敬老院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标准(试行)
一、组织领导。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分工明确,措施具体。建立行风建设责任制。基础工作扎实,创建档案规范,宣传教育有力。
二、队伍建设。领导班子职责明确,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务实创新。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计划周密,落实到位。职工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勤奋好学,胜任本职工作。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
三、规范管理。院务公开,制度健全,岗位责任到位。设施完善,设备完好,财务账目公开透明,安全管理措施到位,按省规定配齐服务人员。
四、优质服务。职工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挂牌上岗,文明服务。公开服务承诺,设置意见箱(簿)、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适时组织行风评议,积极改进工作,社会满意率不断提高。
五、环境治理。院内因地制宜,布局合理,卫生整洁,绿化美化,院容院貌文明美观。
安徽省社会(儿童)福利院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