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优质服务。坚持办院宗旨,热心为孤老优抚对象服务。工作人员忠于职守,挂牌上岗,文明服务。公开服务承诺,设置意见箱(簿)、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关注院民的精神抚慰,关心院民生活和健康。适时组织行风评议,积极改进工作,社会满意率不断提高。
五、环境治理。院内规划有序,布局合理,绿化美化。环境整洁卫生,院容院貌文明美观。
安徽省烈士陵园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标准(试行)
一、组织领导。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分工明确,措施具体。建立行风建设责任制。基础工作扎实,创建档案规范,宣传教育有力。
二、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团结协作,职责明确,廉洁奉公,务实创新。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计划周密,落实到位。职工团结互助,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勤奋学习,胜任本职工作。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
三、规范管理。园务公开,制度健全,岗位责任清楚,管理规范有序。安全、保卫措施有力。烈士纪念建筑物和陈展物品保护完好、不断充实。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完善。社会效益良好。
四、优质服务。工作人员忠于职守,挂牌上岗,文明服务,讲解耐心,充分展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良好形象。公开服务承诺,设置意见箱(簿)、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与机关、学校、部队等单位开展共建共育活动。适时组织行风评议,积极改进工作,社会满意率不断提高。
五、环境治理。园内规划有序,布局合理,绿化美化。环境整洁卫生,园容园貌文明美观。
安徽省军供站(军人接待站)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标准(试行)
一、组织领导。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分工明确,措施具体。建立行风建设责任制。基础工作扎实,创建档案规范,宣传教育有力。
二、队伍建设。领导班子职责明确,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务实创新。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计划周密,落实到位。职工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勤奋好学,胜任本职工作。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