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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2012年重庆市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2012年重庆市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10〕29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0―2012年重庆市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2010―2012年重庆市
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方案

  为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08〕5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8〕6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渝府发〔2010〕4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应急志愿服务行动,经与有关方面协商,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宣传先行、预防为主,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动员社会大众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参与应急管理,大力宣传普及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开展应急自救互救培训,参与突发事件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应急救助和恢复重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2010年年底前,市应急志愿服务总队人数达到400名,各区县(自治县)应急志愿服务大队人数不少于50名,乡镇(街道)应急志愿服务中队人数不少于15名,初步形成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三级应急志愿者队伍体系。2012年年底前,全市应急志愿者达到每万人有100名的目标。

  三、队伍建设

  (一)组建模式。

  按照市政府要求,组建全市骨干应急志愿者和注册应急志愿者队伍。骨干应急志愿者队伍分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三级组建。市级组建应急志愿服务总队,区县(自治县)组建应急志愿服务大队,乡镇(街道)组建应急志愿服务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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