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促进低碳生态发展。树立低碳发展的理念,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推动生产生活方式根本转变。推进低碳技术研发和低碳制度创新,完善碳交易、排污权等环境权益交易机制。综合运用产业、土地、环保、价格等政策,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产能,形成以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低碳产业结构。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建设国际水准公交都市,推进绿色建筑、绿色消费工程和绿色家园建设。完善生态环境政策法规体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指标考核和环保执法,维护城市生态安全。高水平建设城市绿道网,增加城市绿量,率先建成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城市。
九、以增进民生幸福为目的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十四)促进社会民生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大力实施教育强市战略,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加快卫生、文体及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完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积极探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基层社会建设,以社区服务为重点,构建为民服务网络。
(二十五)加强公共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平安深圳建设,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大力构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强化治安管理。完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强化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不断消除安全隐患。构建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确保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效
(二十六)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贯彻落实到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中,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思路、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研究制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行动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制定推进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十七)严格执行考核。根据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真实反映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果的关键指标及统计体系。建立符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的考核制度,实行年度述职、评议和考核,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践中考验干部、发现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追究、撤换不干事、干不成事的干部。强化对各责任单位和重点项目的督查督办,各区、各部门要健全内部督查机制,加强自查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