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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暨推荐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的通知

  及有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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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推荐学校的事迹及特色

 按《暂行标准》撰写,可附页(3000字以内)

 

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市评审组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附件3:
  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申报表

省(区、市)

 

地(市)

 

县(市区)

 

学校名称

 

通信地址

 

邮 编

 

学校类型

□小学;□初中;□完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其他(      )

学校性质

□公办;□民办

全校班级数    个;全校学生人数       人;

全校教师人数     人

专职艺术教师

人  数

音乐    人;

美术    人

兼职艺术教师

人  数

音乐    人;

美术    人

学校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学校分管艺术教育的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本校传承艺术项目名称(注明是否列入“国家级或地方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具有该艺术项目指导能力的教师数

本校教师   人(其中:专职   人,兼职  人)

校外聘请教师   人

开设该艺术项目校本课程的年级/班级

 

参与该艺术项目课外活动的学生数

人数      人,占全校学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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