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调整后的价格自2010年10月26日零时起执行。
七、中石化、中石油江西分公司要积极做好成品油调运的衔接,确保市场供应。同时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
八、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分析工作,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九、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和中石化、中石油江西分公司要在10月26日12:00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我委(商品价格管理处,联系人:饶淑琴,电话:0791-6224898,电子邮箱:raosq@jxdpc.gov.cn)。
附件:1.江西省中心城市和各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2.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
附件1:
江西省中心城市和各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吨
价区
| 执行
范围
| 90号
汽油(Ⅱ)
| 93号
汽油(Ⅱ)
| 97号
汽油(Ⅱ)
| 0号
柴油
| -10号
柴油
|
中心城
市价区
| 南 昌
九 江
景德镇
| 8195
| 8687
| 9178
| 7455
| 7902
|
一价区
| 抚 州
宜 春
鹰 潭
新 余
| 8233
| 8727
| 9221
| 7493
| 7943
|
二价区
| 赣 州
吉 安
上 饶
萍 乡
| 8265
| 8761
| 9257
| 7520
| 79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