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中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国土资党发[2010]88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厅属各事业单位,各开发区土地分局:
为贯彻落实中组发[2010]15号文件精神和全省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中行贿受贿行为会议精神,进一步匡正全系统选人用人风气,厅党组研究制定了《中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望各单位切实把整治工作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中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严厉整治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中组发[2010]15号)和全省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会议精神,进一步匡正全省国土资源系统选人用人风气,特制定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央选拔任用干部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失责追究的细想监督制度和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规政策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会议精神,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和科学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坚决遏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为国土资源工作服务全省经济转型发展、跨越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和导向。
二、方法步骤
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