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继续清理和规范中介服务收费。严厉查处行政管理部门在实施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时,强制企业到指定中介机构办理验资、环评、检测、公证等各项业务的行为,严禁强制企业加入各种协会、学会、研究会以及参加各类有偿培训、评比活动并将行政职能分解委托给事业单位、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变相实施收费。
(九)健全和完善涉企收费监管长效机制。在涉企收费清理的基础上,出台2010年度《宿州市涉企收费项目标准目录》。切实加强涉企收费许可证管理,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登记制度和企业回访制度,逐步形成涉企收费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深化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
(十)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实行大用户直供电;严格执行国家鼓励类的服务类水、气价格与工业企业同价;对用电容量达到100千伏安以上的商业零售企业,继续暂缓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十一)稳步推进城市垃圾处理费调整工作,促进争创省级文明城市活动;适时调整城区自来水价格,促进供水行业健康发展;稳妥理顺天然气价格,服务居民生活。
五、加强监督检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二)组织开展涉企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切实减轻企业和农民的负担;大力推进价格诚信建设,适时开展供电、公路等窗口单位的价格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违法价格行为;配合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的药品价格进行全面检查,对违规采购、加价销售的行为从重予以处罚。
(十三)加强价格信访举报工作。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快速查处群众的价格举报,妥善解决群众的价格诉求,切实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六、推进公共服务,加大价格政策落实力度
(十四)认真开展以“进企业、进社区、进商场、进农户、进医院、进学校、进景区”为主要内容的价格公共服务工作,通过建立健全服务机制,提升价格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加大价格政策落实力度,树立价格部门良好形象。
(十五)对入驻开发区和各类园区的重点企业实行价格信息、价格咨询、价格认证、价格监督检查为一体的“一条龙”价格服务,及时为企业提供各类价格和收费政策、成本信息等,帮助协调处理价格争议和纠纷,切实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