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河北省创新方法工作试点市和示范企业的通知
(冀科计函〔2010〕30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创新方法在企业的推广应用,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为深入推进我省创新方法工作,决定在全省开展试点市和示范企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市
(一)试点市的遴选条件
1、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新方法工作,具有良好的科技环境;
2、本市已有开展创新方法工作的前期基础,能够为创新方法试点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经费保障;
3、创新方法工作方案具有鲜明的区域特色,目标、任务明确,进度安排合理,运行机制新颖可行。
(二)试点市的任务目标
技术创新方法试点市以快速提升区域重点行业、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技术创新人才团队为目标,以大力推进技术创新方法应用,切实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为主线,开展TRIZ理论应用推广工作,同时大力宣传、普及创新思维和创新方法,营造全社会学习应用创新方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示范企业
(一)示范企业推选方法
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本地区示范企业的推选工作。要求各单位本着对创新方法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示范企业标准条件,做好审查工作,保证推荐示范企业质量。每市推荐1-3家。
(二)示范企业遴选条件
1、在国家或我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重点骨干企业和有一定科研基础的中小企业中遴选推荐;
2、企业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拥有较强实力的研究开发机构和科研队伍,对推广应用创新方法有较高的积极性;能够选派出具有较高素质的人员参加集中培训,并在企业积极应用创新方法解决技术难题;
3、企业具有一定的研发能力。近几年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能够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并取得成效。
(三)示范企业任务目标
以解决产品研发的技术难题为着力点,推广应用技术创新方法(TRIZ理论),提高企业科研人员运用科学思维、科学方法和科学工具的能力,指导解决关键技术难题,促进新产品开发和专利创造,推动企业产品向高端化迈进。通过创新方法在企业的推广应用,使企业建立一支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技术团队,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水平,为我省开展创新方法推广应用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