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上报2010年上半年农机补贴工作总结的通知
(甘农机计函〔2010〕24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农牧)局、省农垦总公司及各农场、省农机质量投诉站:
今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的第一批农机补贴资金使用较快,进度达到了农业部要求。截至6月中旬,中央资金使用已经完成了95%。除个别县区外,绝大多数县区做到了资金、机具、核查三落实。为详细掌握全省补贴工作完成情况,省 局要求各地对上半年农机补贴工作进行总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上半年农机补贴工作总结要突出今年的工作重点,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补贴机具总量及受益农户数、市(县)财政累加补贴资金数量、支持当地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情况、实施的总体成效、工作特点及存在的新问题、采取的新举措、机具核实、售后服务及投诉处理、社会各界对补贴政策及农机部门工作的反映、对补贴政策及操作程序的建议、第二批补贴资金需求规模等;单独列示用于支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的15个县,要将补贴资金使用与补贴情况进行总结;各市州、农垦集团公司及各县(市、区、农场)要分别报送,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二、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对补贴政策落实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成效要充分,列举数字要准确,说明情况要客观全面。
(二)及时上报。各地上半年的农机补贴工作总结请于6月25日前上报省局。对未按时上报的,不予分配第二批中央补贴资金。
(三)加快进度。目前,仍有少数县区的资金使用处于徘徊不前甚至停顿状态,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快工作节奏,把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实到广大农民手中。已经完成资金使用的县区,要加快办理供货企业的结算手续,农机管理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拖延,如发现类似情况,将对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四)继续实行周报及进度数据半月报制度。第一批资金未使用完的县区要坚持上报省上要求的补贴工作周报和进度情况半月报制度,由市州汇总上报省局。特别是前期未按要求上报的省农垦总公司等单位,要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把农机补贴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
省农机局电子邮箱:gsnjjc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