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实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半年和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冀科农函〔2010〕32号)
设区市科技局、扩权县科技局,有关单位: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设立,为加速我省农业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科技部和我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强化项目跟踪管理,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进工作落实,决定实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实行半年和年度项目报告制度。承担单位要认真总结项目执行情况并填报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以上两项内容记入项目档案管理,做为项目验收内容之一。
2、项目承担单位在每年10月20日前,上报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年度总结报告,见附件1、2。在每年5月底前,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3、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纸质材料一份,电子版发到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厅农村处 逯国英 85891860
省科技情报研究院评估中心 付美兰 龚丽肖 蒋倩楠 85811319 85813259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233号 邮政编码:050021、
邮 箱: hebkjpg@163.com
二O一O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列表: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总结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
执行情况年度总结
项目名称
立项代码
立项时间 年 月 到 年 月
单位全称 (公章)
单位通信地址 邮编
项目技术领域
填表人 电话 手机 EMAIL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一、项目的针对性和重要性及实施区的科技需求
二、项目实施期间取得的主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