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报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情况的通知
(甘农机科函〔2010〕9号)
各市州农机(农牧)局:
为及时掌握各地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情况,工作经验,宣传农机化技术推广取得的成效,促进农业机械化技术的普及应用,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报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保护性耕作技术、机械深松整地、秸秆还田、机械化精量播种、马铃薯机械化播种、收获、玉米机械化收获、油菜机械化播种、收获、设施农业机械卷帘等重点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情况。内容包括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与建议等,并填报《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推广情况统计表》。
二、报送时间
5月20日前,报送春耕生产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情况;
8月19日前,报送“三夏”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情况;
11月5日前,报送“三秋”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情况。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情况的统计工作,确保报送质量和制度的落实。
技术推广工作情况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文字材料用WORD格式,《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情况统计表》用EXCEL格式。请各市州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按时向我局报送,同时抄报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负责汇总分析各地情况,并完成综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