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处理情况的监督。加大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设立和公布购机补贴投诉电话及受理举报投诉情况督查力度,重点监督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核查处理、办理时限、举报人满意度等方面。进一步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形式,将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动态地在“甘肃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公开。
三、监督检查主要方式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采取地方自查与上级督查相结合、日常监督与集中督查相结合、属地监督与交叉督查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督检查。
(一)开展重点督查(4-6月、8-10月)。在补贴工作的关键时期(春秋两季),成立督查组分片到重点市(州)、县(区、农场)开展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研究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落实任务和责任人,确保督查效果。对重点县区,抽调市县人员进行交叉督查,实现纵横有序的立体督查。
(二)开展农户抽查(5-8月)。省农机局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计划抽查35个县(区、农场),各选20 个购机户,提交电话抽查报告。发现调查情况与档案记录不符的,要进一步跟踪调查,了解实情,找出原因。存在问题的,要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责任。各市(州)农机管理部门和省农垦集团公司要组织人员到基层走访,实地了解补贴实施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省农机局。
(三)做好政策效果评估(9-10月)。通过座谈会、调查问卷、专家研讨等形式,对农机购置补贴总体执行效果、存在问题、政策取向进行宏观评估,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农机补由政策持续有效实施提供理论支撑。
(四)开展重点案件核查(全年)。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要严格执行纪律,快查严办重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挤占、私分资金、索贿受贿、弄虚作假等行为。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措施不力的部门和单位或因失职渎职致使中央决策部署得不到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要追究责任。对于举报情节具体、反映问题较严重、影响面大的举报或投诉,要及时核实处理,并要将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
四、加强组织领导
省农机局成立全省农机购置补贴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刘聚才任组长,副局长贾怀德、曹新惠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计财办、科教办、监管办、局机关党委、省农机推广总站、省农机鉴定站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财办,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