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
(甘农机计〔2010〕28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农牧)局(委),省农垦集团公司及农场:
现将《甘肃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甘肃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甘肃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办公厅农机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为落实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特制定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方案。
一、充分认识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大意义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拉动农机工业发展,扩大农村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重大举措。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意义重大,事关全局。各级农机部门及农垦系统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从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中央政策实惠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对中央和省有关政策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
1、加强对制定补贴产品目录工作的监督。科学合理制定年度补贴产品目录是落实补贴政策、保障农民权益的关键环节。要按照农业、财政两部指导意见,切实加强补贴目录制定工作的监督,重点监督补贴产品确定的公平公正性、机具分类分档的科学规范性、补贴额确定的合理性等,确保规定时间内企业提出并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非通用类补贴产品机型全部纳入目录,确保全国通用类目录中承诺销售的产品全部列入省补贴目录,确保同种类、同档的产品在全省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省农机局对通用类目录只能取舍类别,不能取舍具体型号,不得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严禁市县以下农机部门选型。
2、加强对保障农民购机自主权落实情况的监管。要坚决落实国务院常务会关于禁止强行向农民推荐产品的要求,加强对全省保障农民购机自主权情况的监督,重点督查各地对补贴目录、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录的宣传和发布情况,要让广大农民知晓补贴目录和补贴产品,知晓省域内的全部补贴产品经销商,让农民可从目录中自主选机,在省域内自主购机,切实保障农民的信息知情权、自主购机权和价格谈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