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各县(市)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朝政办传〔2010〕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在,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的紧要时期。随着气温回升速度的加快,气候干燥多风,森林火险等级较高,加之农事活动增加和清明节临近,野外用火现象比较严重,森林防火形势很严峻。为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市政府决定,由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业局及有关新闻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市)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国家、省森林防火会议精神落实情况,行政领导、林业主管部门、林地或者林木经营者森林防火责任的落实情况,2009年森林防火责任状兑现情况。
(二)野外用火管理情况。特别是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时期后,开展打击非法野外用火专项行动情况。
(三)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完善情况。县(市)区的应急预案和乡(镇)的处置方案修订情况。
(四)县(市)区的应急队伍和乡(镇)林场扑火队伍建设情况。扑火队伍指挥系统、队伍组成、经费、响应机制的落实情况。
(五)值班值宿和领导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督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