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10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10]131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2010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10月18日
吉林省2010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冬季历来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为切实做好全省2010年冬季防火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深入推进社会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确保全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宣传贯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以城镇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城乡结合部、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冬季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和场所为重点,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全社会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金振吉 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张大松 省政府副秘书长
韩英俊 省公安厅副厅长
李树田 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成 员: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省冬季防火期间的日常工作(设在省公安消防总队)。
主 任:刘 军 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
副主任:赵新文 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部长
三、工作步骤
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为基础,以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为抓手,全面、认真排查火灾隐患,及时加强整治。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从2010年11月1日起至2011年3月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全面发动阶段 (2010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对本地的冬季防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在认真分析当地火灾形势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谋划,全面启动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