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北保险业“保险信誉工程”实施意见
(2010年7月6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保险业提升服务质量大会和全省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扎实推进河北保险业“保险信誉工程”,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提升保险业信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贯彻落实新《
保险法》,以解决保险消费者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为切入点,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手段,全面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防范化解保险行业声誉风险,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实现河北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内控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外部约束维护市场秩序、加强信息披露营造良好氛围等诸方面工作,争取在2010年底,显著提高河北保险业服务质量:
――理赔难、销售误导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保险业行风评议整体落后的局面得到有效改善,行业满意度明显提升。
--保险投诉明显减少,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切实解决理赔难问题
组织牵头:保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
协助参与:保监局人身保险监管处、保险中介监管处、法制处。
具体实施:各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各分公司。
1、保险公司:
(1)贯彻落实新《
保险法》,落实好理赔程序公开制度,建立承保理赔信息客户查询制度,建立理赔岗位问责制和理赔回访制度。
(2)加强理赔服务创新,改进服务态度和方式,提高理赔效率。
(3)建立定期清理积压赔案制度,彻底清理长期未结积案,严格管控资金集中支付风险。
2、保险行业协会:
(1)推进建立理赔纠纷调解机制。
(2)落实好理赔人员、修理厂“黑名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