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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共建共管共保安全”活动先进单位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共建共管共保安全”活动先进单位的通报
(陕政函〔2010〕15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重要目标单位和武警部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扎实开展“共建共管共保安全”(以下简称“三共”)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双方的队伍建设,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确保了重要目标安全,为我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三共”工作深入、健康、持久地开展,确保重要目标长期安全稳定,省政府决定,对在“三共”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下列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五九四台与武警咸阳市支队六中队;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四研究院与武警西安市支队八中队;

  陕西储备物资管理局一五九处与武警宝鸡市支队八中队;

  商州监狱与武警商洛市支队二中队;

  临潼区看守所与武警西安市支队临潼区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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