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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监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注:一、“审查结果”应填写“予以受理”或“予以退回”;
  二、“审核意见”应填写“核准资格”或“准予延续”。

  附件10:
  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报告事项办理登记表(  年度)

材料接收

材料审查

办理结束

时间

材料提交或退回时间

经办人员

签字

收文

编号

接收

时间

报送

机构

报告

文号

报送人员签字

审查结束

时间

审查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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