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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监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注:一、“审查结果”应填写“予以受理”或“予以退回”;
二、“审核意见”应填写“核准资格”或“准予延续”。
附件10:
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报告事项办理登记表( 年度)
材料接收
材料审查
办理结束
时间
材料提交或退回时间
经办人员
签字
收文
编号
接收
时间
报送
机构
报告
文号
报送人员签字
审查结束
时间
审查
结果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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