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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监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是否在其他机构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声明”中应选择填写“√”。
  二、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人员超过5人的,在“备注”栏中标明人员数量。
  三、本表应附已列明业务人员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本表应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其中业务人员签名除外。

  附件4: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报告事项登记表

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营业地址

 

主营业务

 

代理险种

  

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期

 

代理保险业务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事项名称及内容

变更名称( )变更地址( )变更险种( )遗失补证( )终止业务( )

变更前

变更后

  
  
  

1.本机构同意委托           (规范简称)代为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报告事项;2. 本机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本机构同意接受上述机构委托,代为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报告事项,并愿意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连带责任。

 

受托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注:一、“机构名称”、“营业地址”、“代理险种”应根据持有的许可证记载内容填写。
  二、“遗失补证”或“终止业务”的,不用填写变更内容,另附相关情况报告。
  三、受托机构应与申报材料代为报送机构为同一机构。
  四、本表应用计算机填写打印。

  附件5: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延续申请表

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营业地址

 

主营业务

 

申请延续的代理险种

  

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期

 

代理保险业务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申请机构声明:1.本机构同意委托           (规范简称)代为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延续申请事项;2.本机构承诺遵守保险监管规定,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中国保监会及派出机构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3.本机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负责人(签字):       申请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受托机构声明:1.经现场调查,申请机构仍然具备开展保险代理业务的条件;2.本机构同意接受申请机构委托,代为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延续申请事项;3. 本机构愿意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连带负责。

 

受托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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