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下发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黑卫医发[2010]638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做好我省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卫生厅制定了《黑龙江省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工作方案(试行)》。请各地、各单位依据本方案,做好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申报工作。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
黑龙江省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工作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方案,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按照
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号)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疗技术进步,实行医疗技术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制度,严格医疗技术的开展遵循科学、安全、有效、规范、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二、组织管理
依据《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含卫生部指定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定的三类医疗技术,见附件1)。
省卫生厅成立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忠厚 黑龙江省卫生厅厅长
副组长:邢济春 省爱委会专职副主任
谢云龙 黑龙江省卫生厅 医政处处长
王国杰 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赵昱辉 黑龙江省卫生厅医政处副调研员
马 骅 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中心
金政锡 黑龙江省医院副院长
王永晨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一院副院长
郝天军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二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