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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下发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下发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黑卫医发[2010]638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做好我省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卫生厅制定了《黑龙江省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工作方案(试行)》。请各地、各单位依据本方案,做好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申报工作。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

黑龙江省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工作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方案,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号)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疗技术进步,实行医疗技术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制度,严格医疗技术的开展遵循科学、安全、有效、规范、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二、组织管理

  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含卫生部指定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定的三类医疗技术,见附件1)。

  省卫生厅成立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忠厚  黑龙江省卫生厅厅长

  副组长:邢济春  省爱委会专职副主任

  谢云龙  黑龙江省卫生厅 医政处处长

  王国杰  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赵昱辉  黑龙江省卫生厅医政处副调研员

  马 骅  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中心

  金政锡  黑龙江省医院副院长

  王永晨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一院副院长

  郝天军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二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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