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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09年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有关活动的通知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09年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有关活动的通知
(2009年6月11日)


厅机关各处室、机关大楼厅直单位:

  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09年湖北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有关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按照各级党政机关要率先垂范的要求,为进一步参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树立交通行业良好社会形象,厅机关将大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贯彻节约能源法,推广使用节能产品,促进扩大消费需求。

  二、活动时间

  6月14日至20日。

  三、活动内容

  1、统一发放、张贴湖北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画、利用食堂立柱灯箱办一面节能宣传专栏。

  2、印发日常节能温馨提示卡。

  3、提供节能技术咨询服务。

  4、兑换节能灯管。厅机关(含大楼内厅直单位)职工凭近三年节能电器发票一张可换节能灯管一只,一个白炽灯泡兑换一只节能灯管。

  5、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6月18日为“能源紧缺体验日”,倡议机关大楼所有公共机构除计算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停开办公区域空调,停开办公场所照明,6层以下办公楼电梯停开。倡议机关干部职工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步行,领导带头参加能源紧缺日体验活动,做节约能源资源的表率。

  6、以宣传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重点,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国的能源形势以及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意义,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精心安排。通过此项宣传活动,切实推动机关能源资源节约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领导带头体验能源紧缺日,发挥表率作用,人人成为节能降耗工作的倡议者、领导者、管理者、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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