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强降雨交通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9年6月28日)
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单位、各重点工程指挥部:
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全省各地将有一次强降雨过程,6月27日到28日,全省普降大到暴雨,6月28日晚到6月30日中到大雨,局部暴雨或大暴雨,7月1日小到中雨。为切实加强交通防汛工作,根据省政府紧急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防汛抗灾是湖北“天大的事”,也是全省各级交通部门“天大的事”。各级交通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投入,要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各部门交通部门防汛职责,做好防汛运输运力准备工作,摸清防汛物质器材的流量、流向、流时及运输线路,组织提供足够的运力,以备急需时调用。港行海事部门要及时掌握长江、汉江水情,发布限航禁航通知,落实船闸航道汛期安全工作。公路部门要切实加强路面巡查,做好水毁抢修工作。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确保高速公路畅通。各重点工程指挥部要加强汛期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二、完善预案,落实措施。在总结历年交通防汛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近期汛情特点,按照以人为本,突出重点的原则,尽快完善防汛运输预案、应急方案,并提前做好地区间防汛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运力调度方案和紧急情况下的运力征调方案,做到领导责任落实、车船属单位落实、车船牌号落实、驾驶员落实、带队人落实、集结地点落实等“六个落实”。
三、加强督办,开展检查。各级公路路政管理部门要加强路面巡查,尤其是要加强对重点路段、桥梁、渡口的巡查,确保汛期道路畅通;海事部门要加强内河支流水库的重点航段、船闸、港口和船舶航行的监控管理,确保内河支流水库水运安全,并协助当地防汛指挥机关清理行洪障碍物,及时组织疏运港口物资。
四、严肃防汛纪律。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落实防汛值班制度,当班人员要做好当班记录,不得脱岗、离岗;要切实加强通信保障,确保汛期信息畅通,确保24小时手机处于开机状态。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及时启动相应交通防汛应急响应级别,落实好紧急情况下的抢险运力的组织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将交通防汛落实情况于6月28日晚22时前书面报厅值班室,并发厅运安处湖树江OA信箱。传真:027-8346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