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落实定期研究制度。各单位每1~2月应至少召开一次廉政工作会,分析研究创建工作动态和深化创建工作的具体措施。重点围绕廉政建设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紧扣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研究新情况、探讨新思路、制定新措施,力求从根本上、长效机制上解决问题。
3、落实定期检查制度。各单位每半年应组织一次全面的廉政工作检查,并不定期开展专项抽查。重点检查“依法依规、廉洁从建”情况,检查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关键对象、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洁自律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风险查找、风险防范和风险化解工作。
4、落实定期汇报制度。坚持每月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廉政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以及“廉政阳光工程”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并坚持工程事故、违纪案件第一时间报告制度。
5、落实定期信息报送制度。坚持每月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党风廉政建设信息,重要信息随时进行专题报送。报送内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上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部署、决策决议情况,以及具有特色的反腐倡廉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等。
三、严格创建要求,确保抓有实效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将“廉政阳光工程”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主要责任人责任。各单位要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细化工作职责,强化监督检查,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创建活动深入持久有效开展。
2、注重结合、整体推进。一要结合省委“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加强党性修养,树立优良作风,保持清正廉洁,做干事创业、弘扬新风正气的表率。二要结合省政府“能力建设年”活动要求,加强能力建设,增强“克己慎行、清正廉洁”的自律力,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反腐败。三要结合交通运输部“制度落实年”活动要求,在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制度防腐的基础性、根本性作用。四要结合省纪委监察厅“改革创新年”活动要求,围绕反腐倡廉工作,推进思路创新、工作创新、制度创新、载体创新和机制创新,形成一批富有开拓性、创造性的工作经验和成果。
3、总结提高、巩固成果。各单位要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做好长计划、短安排。要对照创建活动目标要求,创新创建形式,拓展创建载体,丰富创建内涵,保障创建实效。要注重加强宣传发动,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将目标任务量化到阶段、量化到个人,将创建活动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对创建活动要进行总结,形成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廉政建设典型经验,不断扩大创建成效,巩固创建成果,形成创建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