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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市外商投资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 依据本办法认定的厦门市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基地,可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未经本办法认定的,暂不列为相关扶持政策的适用对象。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六条 经合法登记的、与服务外包产业人才实训相关的在厦高校、相关培训机构以及在厦从事经营活动的服务外包企业可申请认定厦门市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基地。

  第七条 申请认定厦门市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基地的单位应具备如下基础条件:

  (一)较完整的服务外包实训及生活配套等功能区域,保证学生实训期间的住宿、就餐及交通等需求。

  (二) 较完善的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和后勤管理等管理体系与管理制度,配备相关管理人员,保证学生实训活动的开展和日常生活的安全。申报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包括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学生考核管理制度、学生意见反馈机制和学生投诉处理的流程。

  第八条 申请认定厦门市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基地的单位应具备如下实训条件:

  (一)配备满足服务外包实训要求的师资力量,生师比、专兼职教师比、具有专业实践经验指导老师所占比例等达到一定要求。

  (二)实训内容必须遵循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注重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和综合创新能力。应引入服务外包企业管理模式,包括相应的组织机构、运行机制、技术规程、质量管理标准、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体系以及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等。实训大纲的设计应与高等院校教学内容形成互补,具备有效的实训效果评估措施与机制。实训具体内容应以成熟、有代表性的案例为主,并提供服务外包企业真实或模拟工作场景,通过各类主题活动为学生提供服务外包企业工作经验。

  (三)有标准的考核评估体系,通过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行业知识三个层面对完成实训内容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评估,确保实训效果。

  (四)与一定数量的服务外包企业建立固定的合作关系,通过完善的服务外包人才推荐机制,为学生后续实习与就业提供信息和便利条件。

第三章 认定程序

  第九条 申请认定厦门市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基地的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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