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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全省卫生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全省卫生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卫法监函〔2010〕18号)


各市卫生局,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卫生系统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鲁卫法监发[2010]7号)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内容
  ㈠卫生“五五”普法《规划》的执行情况。
  ㈡法律进医疗卫生机构的开展情况。
  ㈢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推进依法行医、依法治理等相关工作情况。
  ㈣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㈤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的创新情况,相关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具体检查内容按照《全省卫生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评评分标准》执行。
  二、工作安排
  我厅成立普法验收检查组,对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部分市地进行抽查。检查程序和方式主要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具体检查单位、时间、人员分组如下。
  第一组:
  组 长:葛永宏
  成 员:刘振强、龚元东、陈敏媛
  联 系 人:龚元东(13969000601)
  检查单位:省立医院、省千佛山医院、齐鲁医院、省中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省立医院集团眼耳鼻喉医院、省医学影像所
  检查时间:10月中下旬。
  第二组:
  组 长:刘贵国
  成 员:张荣新、居建云、李炎、王文生、冯利
  联 系 人:冯利(13791000999)
  检查单位: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省胸科医院、省精神卫生中心、省疾控中心、省血液中心、省地研究所、省医高专济南校区、山东卫生报刊社、省卫生教育培训中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省妇产医院
  检查时间:10月下旬。
  三、工作要求
  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全省卫生系统“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方案和标准,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今后改进工作意见。工作总结要突出本单位特色,并形成书面材料。厅检查组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的同时,一并查看工作现场和实物材料。各市卫生局要于10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厅法监处。对各市卫生局和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将择优推荐上报卫生部和省普法办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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