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对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保健项目)进行中期督导的通知
(鲁健办发〔2010〕11号)
各有关市卫生局,省直各保健定点医疗、疗养机构,各有关单位:
自2005年起,我办设立了《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保健项目)》,至今已评选三批共132个项目立项。运行5年来,在提高保健工作人员钻研业务的积极性、提升保健技术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目前,部分项目已按合同要求完成了全部内容,并通过了相关部门组织的课题鉴定,尚有部分项目正在进行。为全面掌握项目进展情况,规范和促进保健科研工作的开展,我办拟对全部立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导,请有关单位按照如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督导范围:
2005、2007、2009年立项的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保健项目)。
二、督导方法:
采取书面督导的形式,在研项目由课题负责人填写《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保健项目)中期督导表》,打印。一式两份,由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上报我办,已鉴定课题直接提供鉴定证书原件1份。
三、时间要求:
请各市各单位将督导表于2010年10月28日前报送我办。督导表可在卫生厅网站下载(www.sdws.gov.cn)。
联系人:刘琳 田凤颖
电 话:0531-67876182
附件: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保健项目) 中期督导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
编号:
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保健项目)中期督导表
项目名称
| |
立项年份
| | 承担单位
| | 负责人
| |
总经费
| | 已拨经费
| | 自筹经费
| |
项目主要创新点:
|
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
发表论文: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单位
| 职称
| 参与研究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单位审核(盖章)
| | 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 |